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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 2020-07-10 15:55:28   作者:  

西安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全体研究生。

第二条 责任落实

(一)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宣传教育内容的组织,以及考核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二)各院(系)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的宣传教育,组织本院(系)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学习、考核。在新生进入实验室之前,各院(系)须核实其准入资格,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如发生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相关院(系)及其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理、工类院(系)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对本院(系)研究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培训及考核。

(四)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各院(系)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如因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院(系),学校将视情节减少或暂停次年对其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支持。

第三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理、工类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危险源、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 教育方式

(一)《实验室安全与防护》课程在线学习(简称在线学习);

(二)《实验室安全与防护》课程在线考试(简称在线考试);

对于本科生,各院(系)须另行安排集中学习。对于理、工类研究生,各院(系)须另行安排专项教育培训。

第五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本科生

1. 完成《实验室安全与防护》在线课程学习和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

2. 参加所在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集中学习;

3. 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二)研究生

1. 完成《实验室安全与防护》在线课程学习和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

2. 参加所在院(系)组织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及考核,成绩合格(适用于理、工类研究生);

3. 签订《西安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承诺书》(附),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第六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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